天津旅游新规今日实施,明确保障残疾人旅游权益
记者1日从天津市文旅局获悉,7月27日,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《天津市旅游促进条例》条,条例共六章五十五条,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、推进全域旅游、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主题,围绕规划和本条例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。
关于保障残疾人的旅行权益,条例明确了以下内容。
第二十七条
天津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无障碍设施、母婴设施等便利化旅游设施建设和改造,提高老年人、残疾人和母婴等群体的旅游舒适度。
第四十五条
旅游经营者组织、接待老年人、未成年人、残疾人等旅游者,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。
实行政府定价、政府指导价的景区应当对军人军属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、老年人、残疾人、未成年人、学生等,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门票价格减免优惠,并设立明显标志。 享受门票减免的人必须出示有效证件。 (完) )。